周皓:中国人口流动模式的稳定性及启示——基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数据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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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在全面客观地反映中国人口较低的生育水平、较高的老龄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等现象的同时,揭示出相当惊人的人口流动规模、增速和活跃度。本文以七普公报数据为基础,结合历史数据,讨论中国人口流动呈现的基本模式和新特点。

一、中国人口流动的新特点与新变化

(一)人口流动更趋活跃,绝对规模陡增

2020年全国人户分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4.90%。2010~2020年,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该比例之高、增速之快远超预期。说明过去10年间,中国人口流动更加活跃。虽然这一结果可能与普查登记方式的改进有关,但仍能反映人口流动更趋活跃的现实。

2020年全国流动人口规模巨大(3.758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6.62%,相当于1/4的人口处于流动状态。与2010年相比,流动人口规模增加了1.5439亿人,增长69.73%。粗流动率从2010年的16.53%上升到2020年的26.62%。这说明人口流动更加趋向活跃,且绝对规模陡增。这里的流动人口尚未包括普查登记时间范围内的户籍迁移人口和5年间流出并再次返回户籍地的人口。如果加上这两批人,迁移与流动的人口规模会更大,人口流动的活跃度会更高。人口流动更趋活跃,人口的相对凝固性逐步减弱,表明“流动时代”的真正到来。

(二)市辖区内人户分离规模巨大

七普数据揭示了中国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快速增长的现象。2020年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28%。如果仅按照城市人口口径(90199万人)计算,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占城市人口的12.97%,相当于城市中每8个人中有1人是人户分离人口。比2010年六普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76986324人,增长192.66%,增长率远高于五普和六普之间的增长率。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规模的快速增长,可能与建成区不断扩展、人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与户籍相联系的各种社会福利与支持体系未发生根本性改变等有密切关系。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的各种特征、来源、分布及可能的原因都与流动人口有显著差别,但对此的相关研究相对缺乏,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

(三)跨省流动和城城流动规模剧增

目前中国流动人口规模巨大,不仅反映在流动人口总规模上,也反映在各种类别的流动人口上,最明显的是跨省流动和“城—城”流动。从跨省流动看,虽然七普跨省流动的比例(33.22%)相对低于2010年的38.85%和2015年的39.42%,但其绝对规模从2010年的8602万人和2015年的9696万人,再迅速增加到2020年的1.2484亿人,比2010年增加45.13%。绝对规模增加的速度相当快。与跨省流动类似,“城—城”流动比例虽然略有下降,但绝对规模由2010年六普的4694万人增加到2020年七普的8200万人,比2010年多3506万人,也在迅速扩大。此外,西部城市吸引的流动人口规模(或吸引能力)也稳步提高。

二、中国人口流动的总体模式相对稳定

(一)流动距离:以近距离流动为主的模式未发生变化

七普公报中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的规模剧增外,省内流动人口规模为2.5098亿人,占全部流动人口的66.78%;比2010年的1.3541亿人增加了约1.16亿人,接近翻倍。然而,省内流动占比仅比2010年61.15%略有提高。这说明,整体上在规模增加的同时,流动的距离模式并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就近迁移与流动仍然是人口迁移流动的主要形式。这一方面体现出流动人口对于流入地的选择是理性决策的结果,另一方面说明流出地政府不断改善社会环境、实施人力资源与人才计划等的政策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流动范围:“省内—省际”流动的模式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在流动人口以近距离的省内流动为主的同时,“省内—省际”流动人口的分布模式同样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图2可见,2000年以来,省内流动的比例一直在60%以上,2020年甚至达到66.78%;而相应的省际流动人口则一直维持在2000年五普的35.04%附近波动变化,2020年七普下降为33.22%,仅占流动人口总量的1/3。这一近似2∶1的分布模式在近20年基本一致,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三)流出人口:以“乡—城”流动为主的模式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根据七普数据,2020年中国“乡—城”流动人口(由农村向城市的流动)规模达2.49亿人,占全部流动人口的66.26%,比2010年提高3.06个百分点。这说明中国人口流动的方向仍以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为主,而且农村人口依然是人口流动大军中的主力。

(四)流入地选择:向东南沿海地区集聚的模式未发生改变

七普数据显示,流入东部地区的省际流动人口占所有省际流动人口的73.54%,说明中国人口流动仍然以东部地区为主要流入地。西部地区吸引的省际流动人口为15.06%,远高于中部地区(7.65%),初步显示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东部地区吸纳的流动人口占比从2010年的82.5%下降到2020年的73.54%,10年间下降了9个百分点。其中西部地区吸引了3.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包括东北地区)吸引了5.5个百分点。这种省际流动人口分布的趋势应该是经济发展与国家政策相结合的产物。这是否意味着东部地区的吸引力以这种趋势在下降,仍需进一步讨论。其中还涉及2005和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是否存在偏差的问题。

三、中国人口流动及研究面临的问题

(一)人口普查误差率之谜与流动人口的重登率

数据是人口研究的基础。只有数据(相对)准确才有可能真正反映中国人口流动的实际状况。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漏登率为0.05%。与以往历次人口普查相比,这一比例甚至低于被称为普查数据质量最好的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的漏登率。然而,任何调查都会存在漏登与重登。从表中可以看到,2000年五普以来,普查公报只报告漏登率,不再报告其他漏报、重报或误差率。强调重登率是因为重登率在很大程度上涉及流动人口问题。流动人口是按照户口登记地和来本地居住时间长度界定的。部分人口如果在本地居住时间不满半年且离开居住地时间也不满半年,就不属于流动人口范围,应该在原户籍登记地进行普查登记。如果他们在现居住地进行了登记,同时又按照要求在户籍登记地进行普查登记,必然会出现重登的现象。因此,流动人口的调查相对复杂,且必须考虑重登率问题。

(二)传统抽样调查技术对流动人口调查的适用性

第七次人口普查中流动人口规模出现了跳跃式的增长。近些年来,人口年度抽样调查、农民工抽样调查和流动人口监测调查等由政府各部门与国家统计局合作进行的各类调查均一致性地呈现流动人口规模处于停滞状态,甚至略有下降的趋势。这显然与七普数据结果截然相反,而普查年份的突然疫情并不会使流动人口规模发生根本性的迅速变化。可以确信的是,这次普查中新技术的运用必然会使流动人口的调查更加准确。因此,如果以七普数据为基准,可以认为,以往历年的各类抽样调查未能“捕获”到如此大规模的流动人口。这就需要我们反思各类抽样调查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对流动人口的代表性问题。

(三)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现象严重

从统计数据看,七普中有关人口流动方面最重要的新现象是出现大规模的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现象,且增速极快。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关研究极度缺乏。这种现象的出现与“流动人口”的定义有关。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流动人口”的定义,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并不被包括在流动人口范围之内,而且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的各种特征、来源、分布及可能的原因都与流动人口有明显的差别。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的快速提高,并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不仅发生于超大城市或特大城市,而且必然与中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小城市的急速扩张相关联,也必然系统性地分布于各级各类城市、遍布整个城市体系之中。但到目前为止,学界与政府部门对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尚未予以足够的关注,相关研究与各类政府规划还未能真正与如此庞大规模的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相匹配。

(四)人口流向引导机制中资本作用强化,政策作用弱化

目前中国人口流动的总体模式,不论是“乡—城”与“城—城”流动模式,还是“省内—省际”流动模式,2000年以来几乎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就有理由相信,人口流动的引导机制也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人口流动规模剧增是资本引导作用强化的结果。国家宏观投资的调控作用部分失效,政策引导作用相对弱化,并未起到与政策目标匹配的作用。

在户籍制度改革不断得以深化的制度背景下,在市场化条件和社会转型时期,研究目光与焦点更应该转向如何使流动人口分布能够符合国家发展的长期战略需求,如何改变政策和国家宏观投资在人口流向引导上的失效问题。同时也应该关注流动人口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匹配程度。首先,不能仅聚焦于某些特殊区域(如东部沿海省份或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地区),而更应该从全局的角度衡量不同区域在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过程中的作用,以流出地与流入地的联系作为切入点,重新审视各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联系,系统性考虑流动人口与区域经济发展间的匹配问题。其次,从匹配的角度看,应深化对流动人口分布的理解。不仅是在流向与规模上,而且更应该是包含结构、素质等各个方面综合性的匹配过程,通过合理的政策性引导措施,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避免出现涉及流动人口的各类社会问题。

(五)落户意愿地点在政策目标与流动人口现实选择之间的错位

人口迁移与流动历来是城市化过程的重要来源之一。七普数据中常住人口城市化水平(63.9%)与户籍人口城市化水平(45.4%)之间存在极大差异,表明流动人口对于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二者之间的差异反映了社会现实与政策目标的背离。差异主要源自流动人口,其根本原因是流入地与户籍改革实施地点之间的错位。当然,应该看到个体层面的生存型与发展型流动模式之间的差异。如果说以往人口流动的动因是为了摆脱贫困,那么现阶段大部分的流动人口已经不再是生存型流动,而是为了追求美好生活与未来发展进行的发展型流动。因此,在相同模式下,需要关注队列之间、群体之间的差异,以及可能产生的问题,包括政策错位问题。

(六)乡城流动为主的模式对乡村振兴计划的阻碍

当前中国人口流动仍然是以“乡—城”流动为主体。但这种“乡—城”流动模式会使作为流出地的农村,不论是人口规模还是人口与家庭结构都面临极大的人口风险,进而影响农村的发展,阻碍乡村振兴计划。从规模看,七普数据显示,中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受极低生育率水平和人口外流(及流动人口的年龄选择性)的双重影响,农村人口规模、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规模持续减少的现象仍会继续存在。事实上,“乡—城”流动式微的原因不在于城市的吸引力减弱,而在于农村劳动力无法持续供应。

从结构看,在农村人口规模急剧缩减的过程中,农村人口结构、家庭结构也随之发生根本性转变。随着“乡—城”流动的持续,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仍将继续提高。特别是在部分重要的流出地省份,老龄化水平会相对更高,老年问题会更严重。而中国的农村教育不论是在入学率、升学率等指标,还是在教育质量上均明显落后于城市。简单而言,受“乡—城”流动影响的农村人口年龄结构、家庭结构和教育结构等结构性因素对未来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极为不利。

来源:中国人口科学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pt-oT23jBfTCn3zvTDLYmg 发表时间: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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