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应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统筹考虑空间治理、综合保障、信息传播、技术支撑、医学研发、后续支持,兼顾局部与整体、短期与长期,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
一、准确把握现代社会疫情扩散特点,完善疫情防控空间治理机制
传染病暴发的核心在于病毒的传染力度、人口聚集程度与扩散速度。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感染人群规模大、扩散速度快,除病毒传染力强外,城镇化带来的人口集聚程度大幅度提高、现代化交通带来的人口扩散速度提升等,也是重要原因。隔离是抑制、阻断病毒扩散传播的根本措施、有效手段和首要任务。目前,疫情扩散的拐点尚不明确,针对春节后返城产生的大规模、快速人口流动,需进一步明确空间防控重点,结合人员流动集聚方向和城乡治理基础,以“点+圈+网”为核心,强化疫情防控空间治理机制,防止形成疫情二次扩散。一是围绕疫情源头抓好“防控点”。继续加强疫情源头地区的严格管控,加快对区域范围内所有确诊患者集中收治,疑似患者集中隔离,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严把春节假期后返程关键时间节点,防止疫情再度扩散。二是结合人口空间流动集聚方向抓好“防控圈”。集中力量,减少人群大规模聚集和城市网络圈层移动,加大对重点城镇、大城市和中心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防控力度。三是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基础抓好“防控网”。把疫情防控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中,建立包括疾控部门、医疗部门以及社区与公安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合作体系,严控输入性病例,分割疫情传播链,厘清新病例源头,及时采集防控信息。
二、提升物资供需匹配和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完善疫情防控综合保障机制
2006年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保障体系与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应健全统一的物资保障体系,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统筹生产、需求、流动、分配各个环节,以提升医疗物资供需匹配能力为重点提升保障水平。同时,需立足长远,切实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医疗能力、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制度。一是全力保障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供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尽快有序开工,扩大产能、保质保量地保障医疗物资供应。二是明确医疗物资需求层次,明确不同场所、不同人群科学使用医疗防控物资的标准,重点保障一线医护工作者的医疗物资需要。三是加快医疗物资物流速度,组织物流企业、社会组织等利用自身渠道加快配送医疗救援物资和基本民生需求的物品。四是做好“最后一公里”的医疗物资分配,严堵医疗物资截留、调用、积压的漏洞,减少医疗物资中间调配环节,建立医疗机构与物资供应方(包括各类基金会、企业等)的直接供需对接机制。五是切实构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医疗机制、物资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长效机制,在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在地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建立应急医疗救治机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机构,建立跨区域协作应急救治制度。
三、建立高效、公开、客观的信息渠道,完善疫情防控信息传播机制
大规模疫情暴发不可避免会造成社会恐慌,快捷、可靠的信息是抑制疫情扩散的“消毒剂”,也是凝聚社会共识的“强心剂”。本次疫情暴露出我国应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导、反馈与披露机制仍存在一定缺陷,急需强化疫情防控信息传播机制。应完善重大疫情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对瞒报、错报疫情信息等行为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力度,加大对专业人员刻意垄断利用数据信息资源的惩罚与监督力度;健全公共舆情引导机制,以科学和法律为标准,通过公开、法治化的渠道及时发布正确信息,拓宽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增强公众认识力和判断力;加强疫情信息国际沟通机制,继续做好同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沟通协调,促进疫情信息共享和防控策略协调。
四、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工具,完善疫情防控技术支撑机制
应发挥我国积累的信息技术优势,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让机器多出力”,减少过度动员社会资源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社会负担,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充分发挥通信和互联网企业作用,统筹移动、联通、电信等主要运营商,利用手机定位系统,进行空间定位、轨迹跟踪和数据监测;利用互联网头部企业积累的大数据资源和研发能力,将疫情防控的人流动态、物流保障、信息流分析等设定为主要应用场景,提升疫情防控的前瞻分析和精准预判水平。推动“不见面防控”,广泛采用智能设备并利用信息技术平台,减少人际直接接触,开展信息填报、数据分析、会议研讨等工作,最大限度切断疫情扩散传播链。加强互联网医疗救治,利用互联网平台,引导和安排涉疫人员根据交通距离、疫病程度和医疗机构饱和度就诊、留观、隔离或咨询;统筹资源富集与资源稀缺的医疗机构,通过网络远程进行跨区域合作诊治。
五、推进防控与科研相结合,完善疫情防控医学研发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仅需要物理空间隔离,更需要提高医疗水平,妥善救治病患,应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的有效协同机制,推进防控与科研攻关相结合,强化疫情防控医学研发机制。应继续加大医学研发投入,统筹国内外科研力量,查明病毒源头和传播致病机理,加快治疗药品和疫苗研发,提高医疗救治效果、降低死亡率。组建医学协同研发平台,加大国家层面的统筹力度,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整合流行病学研究、临床医学研究和基础医学研究资源,凝聚科研队伍与疾控及临床队伍,组建协同研发平台。另外,还应做好长期的科学和医学准备。21世纪以来,“非典”、H5N1流感、H7N9流感等各类传染性疾病已经相继出现并呈现暴发性特征。为更好地加强疫情防控,保障长期公共安全,需要平衡短期应急与长期防控的关系,进一步建立稳定、常态化的人才、资金、政策投入机制和宽松的医学研发环境,鼓励和支持医学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结合人类传染病发展规律和国民健康发展需要,做好长期的科学和医学准备。
六、客观评估成本与风险,完善疫情防控后续支持机制
从历史经验来看,传染性疾病疫情传播具有周期性,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疫情防控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成本和形成风险也有所不同。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应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并尽快开展疫情产生的经济社会成本与风险的评估工作。应组织专业机构,利用国家权威部门数据,量化分析疫情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成本和风险,为疫情防控和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支撑。应根据成本和风险评估结果,结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资源禀赋和承受能力,形成“政策箱”进行精准、稳定的支持救助。还应将疫情成本和风险评估与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编制与项目安排结合起来,注重对非经济类重大风险的研判,完善重点传染性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应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来源:《光明日报》 发表时间: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