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胜利召开,重点研究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这是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2019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为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保障和遵循。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指出,加快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的架构体系,要着力抓好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参与、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六个方面的工作,对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一、公众参与是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包括全民行动体系在内的环境治理七大体系。
生态环境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另一方面,生态文明也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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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是推进环境决策科学有效的重要举措
一项政策出台,需要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服务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否则也只能是空中楼阁,难以落地。在生态环境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出台的政策会更加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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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的重要补充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环保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投诉举报,是推动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力量。李干杰部长多次强调,要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依赖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当成我们发现环境问题、解决环境问题的“金矿”,使人民群众成为我们监督队伍中的一员,共同打一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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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是减少生活性污染排放的重要力量
一些沿袭已久、根深蒂固的不低碳、不文明、不环保生活方式,是导致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动员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节水、节电,低碳出行,拒绝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能够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的产生。
二、积极推动和规范生态环保公众参与工作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公众参与,坚持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核心,发挥政府部门主导作用,传播生态价值观念,进一步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环境科学素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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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众知情权益
每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主动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不断扩建生态环境部新媒体发布平台,使公众能有更多渠道获取及时权威的生态环境信息。深入推进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公布了第二批511家开放设施单位名单,目前全国共有635家设施单位向公众开放,将公众请进来,开展体验式、互动式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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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公众参与热情
生态环境部省两级联合举办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扩大环境日参与度。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歌《让中国更美丽》全民传唱活动。举办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的公益广告征集、文学作品征文、摄影大赛和书画大赛等活动,推出了一大批优秀生态文化作品。组织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系列活动,对活动中涌现的公众参与十佳案例、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等先进典型进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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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公众参与信心
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拍摄《美丽中国》电视专题片,生动、客观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展示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创建示范典型经验,宣传陈奔烈士等生态环保铁军的感人事迹,增强了人们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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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众参与秩序
布并广泛宣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开展公众环境行为调查,为公众参与提供遵循和指南。加强与环保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举办社会组织培训,引导环保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务。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等13家社会组织建立“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社会组织联盟,不断扩大环保工作同盟军。
三、持续营造生态环保公众参与的良好制度和社会氛围
良好的公众参与使生态环境治理充满活力。积极引导和推动公众参与,实现政府主导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良性自治的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生动局面,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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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强化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前提。要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策举措、进展成效的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持续推进各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增强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了解,获得理解、认同和支持,形成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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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畅通参与渠道
渠道通畅是公众参与的基础。要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开通意见表达和反映问题渠道,集民声、汇民智、聚民意,及时与公众交流互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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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宣传教育
帮助公众科学理性地认识和判断生态环境相关问题,不信谣、不传谣,坚定科学立场,批驳错误观点和言论,了解和掌握必要的保护环境和节能减排的知识,提高公众参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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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强调法治思维
增强公众法律意识,知法、懂法、守法。关心环境问题,充分行使监督权力,对污染环境现象不听之任之,及时制止和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客观合理表达环境诉求,有效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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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到知行合一
在全社会培育环境伦理和生态道德,倡导志愿服务精神,树立榜样示范,唤醒人们的责任意识,在主张环境权益的同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教育也是主战场,宣传教育这支队伍也是主力军。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党组的部署,不断改进宣传工作方式,持续推进生态环保公众参与,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https://mp.weixin.qq.com/s/c_dK9ptkSotiTyhFfLwoSQ 发表时间:2020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