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中央积极争取相关政策的建议
字号

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 2021 年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提出了许多新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举措,以确保“十四五” 开好局起好步。我们建议我省立足发展基础和发展需要,积极从以下五个方面向中央争取相关政策,更好地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新福建建设。

一、争取中央支持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融合发展

自贸试验区内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动两者融合发展,就是将两者不同功能进行叠加,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政策共享。建议争取中央支持我省开展以下工作:

(一)争取实施主分区制度,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与区外产业融合发展

主区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分区是根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外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需要,专门设立的具有保税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的区域。实施主分区制度,可以解决海关特殊监管区与自贸试验区割裂问题,解决企业的中间品多次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不便利、不保税等问题,让未能入驻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企业也能享受保税等优惠政策。目前上海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已获批实施主分区制度,我省可借鉴上海做法,利用电子围网和监控手段,向中央争取在福州、厦门等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布局密集的自贸试验区实施主分区制度,同时将分区延伸至自贸试验区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甚至南平、三明、龙岩等内陆地区。

(二)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区建设,推动自贸试验区系统集成、区政集成和功能集成

我国自贸试验区采用多片区设置,存在区域碎片化、政策零散化、改革不同步等问题。针对此难题,浙江、江苏、山东、陕西等地进行区域整合的探索,将海关特殊监管区、自贸试验区与周边行政区“绑定”,开展“三区合一”协同创新发展。福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建设,在协同创新区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实现政策同步实施;推进区政功能整合,避免出现服务缺口或空白;缓解自贸试验区用地等空间问题,为自贸试验区扩区做好准备;进一步强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对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三)争取在平潭实施部分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

一是争取同步适用所有海关特殊监管区优惠政策。争取允许平潭根据发展需要,从海关特殊监管区所有优惠政策中,选择适合的优惠政策开展实施。同时,随着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与政策更新,允许平潭同步适用新的优惠政策。二是争取离岛购物免税政策。此政策必须在岛屿实施,厦门由于岛内外一体化发展,很难适用该政策,平潭则具备物理隔离条件。可以争取将平潭对台小额贸易市场进行升级,放宽货物来源地和购物额度,实施离岛购物免税。三是探索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

二、争取列入“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2021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在 2021 年“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这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重要步骤。我省刚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印发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建议结合方案实施抓紧对接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争取我省首批纳入试点省份,借助试点的特殊政策优势着力破解制约我省发展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配置难点堵点问题,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土地市场化配置改革领域

重点围绕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争取中央赋予我省更大的土地计划管理自主权,支持我省建立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机制,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支持我省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拓展宅基地使用权向外部人员流转的空间,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二)劳动力市场化配置改革领域

重点推进劳动力城乡流动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争取中央支持我省开展省域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试点。支持我省实施“八闽英才卡”服务制度,加快实现对来闽工作的全球高端人才永久居留、出入境、工作许可、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三)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领域

重点围绕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先行先试。争取中央支持我省开展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股权市场创新试点,创新发展投资板块、生态板块,建设完善资源要素交易机制和交易平台。支持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支持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先行先试政策,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

(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领域

重点推进科技成果产权激励制度改革。争取中央支持我省开展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支持我省探索政府资助项目科技成果专利权向发明人或设计人、中小企业转让和利益分配机制。支持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和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福建中心建设。

(五)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领域

重点推进数据产权界定和数据交易市场培育。争取中央支持我省开展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权能的地方立法。在数据确权基础上,推动市场定价机制、市场交易方式和市场监管上形成规范性制度和规则 , 加快培育数据交易市场。

三、策划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工程

2021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 6100 亿元,继续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建议从省内区域协调发展和省际区域协调发展两个层面,策划形成一批重大工程,争取纳入国家盘子。

(一)省内区域协调发展方面

一是都市圈轨道交通。按照“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的发展要求,以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为主体,基本建成福厦城市连绵带轨道交通网。

二是新时代山海协作。推进闽江、九龙江、晋江等领域上下游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益补偿,推进上下游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

三是国家高速公路扩容。实施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拥挤路段扩容改造工程,加快建设沈海、厦蓉、福银、长深等国家高速公路福建段主线并行线、联络线。

(二)省际区域协调发展方面

一是粤闽浙交界地区融合发展。推进漳州与潮州、宁德与温州等省际交界地区探索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合作新机制,推动粤闽浙沿海城市群一体化发展。

二是南部海洋经济圈融合发展。推进福州、厦门建设高质量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特色化海洋产业集群,支持厦门或福州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全面提升我省与广东、海南、广西形成的南部海洋经济圈发展水平。

三是东南沿海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实施华龙一号、国和一号、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积极有序推进福鼎、福清、云霄以及霞浦、连江三代核电项目建设,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建设东南沿海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实施闽粤电网联网工程,实施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储能示范项目。

四、争取中央支持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区”

2021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第一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成为扩大消费方面的重要内容。自 2014 年新能源汽车开始规模化生产和销售至今,其使用的动力电池陆续进入退役期,但回收渠道、退役电池状态评估、梯次利用电池管理等问题亟待完善。当前,新能源汽车相关促销措施已从产品推广转向后端服务,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将成为扩大绿色消费的重要领域。

我省率先发布《福建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 年)》,在动力电池生产、回收、报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及应用、标准等方面做了工作部署;同时,宁德时代动力电池装机量连续 4 年位列世界第一,在材料、系统结构、极限制造、商业模式等方面不断创新,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我省已具备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与储能产业发展的良好基础, 建议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我省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示范区”。

(一)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研发

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开展电池再生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以及产业化 , 在我省建设国家“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中心”与“再生利用关键技术应用研发中心”;在我省布局建设全国储能新技术研发、生产、应用基地,建设全国储能创新中心。

(二)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市场机制培育

争取中央支持我省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地方立法。支持我省探索动力电池多元化回收利用模式,鼓励技术经济性强、资源环境友好的车企自有渠道与第三方合作。允许我省利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丝核心区等政策布局海外动力电池回收市场。支持我省开展电化学储能共享云平台标准体系建设,在储能市场发展商业模式上先行先试。

(三)金融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争取中央支持在闽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框架下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融资模式创新,降低从业者融资成本。

五、争取中央支持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

2021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托幼、用餐、保洁等多样化服务,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打造适合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让老年人居家养老更安全、更舒适、更有品质。同时,提出要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议在以下方面积极争取中央支持:

(一)争取适老化改造资金扶持

梳理老旧小区和纳入特困供养等范围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资金需求,打包捆绑向上争取相关资金扶持,支持我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和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推进老年人比较集中的社区、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

(二)争取老年友好型社区试点

“十四五”期间,国家卫健委将在全国建设 5000 个老年友好型社区,首批2000个于 2021 年至 2022 年创建,我省可筛选一批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比较完善的社区,对照老年友好型社区标准加以打造,力争有更多的社区纳入试点。

(三)争取老年友好型城市试点

从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老年人服务的科技化水平等方面下功夫,积极争取福州、厦门、三明等地列入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

(四)争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

长期护理保险是专门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的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一种社会保险。目前全国已有 49 个城市成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我省仅福州成为试点地区。建议向上争取扩大试点地区,可以选择省内老龄化人口较为严重、需要护理人群多、养老和医疗基础设施好、财政较为充裕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作为试点,如厦门市、泉州市,就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护理需求评估和等级评定标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等方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政策体系,适时向全省推广,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刚需支出,激活老年护理服务市场,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和增长点。 

中国民生调查2022
协办单位更多
V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
V
中国石油集团国家高端智库研究中心
V
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V
成都高质量发展研究院
V
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
访问学者招聘公告
关于我们
意见建议
欢迎对中国智库网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