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铁梅:我国草原资源调查的制度与方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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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加快研究制定统一的自然资源分类标准,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充分利用现有相关自然资源调查成果,统一组织实施全国自然资源调查,掌握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为此,准确摸清草地资源的数量、空间分布、类型、生态质量、利用现状,掌握草地保护修复和退化情况,对于用数据分析草地资源的消长动态,以数字化推动草地精准治理,提升草地生态空间的服务质量,为草地保护和管理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进而为自然资源统一监管、自然资产核算提供数据支撑,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草原资源的整体特点与分类情况

目前,我国草地的面积数据因不同时期、不同调查方法而存在着较大差异。依据全国首次统一的草地资源调查数据,我国草地面积为3.93亿公顷,目前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数据库中仍保留了该数据。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草地的面积为2.87亿公顷。近年来,也有科学家估算,我国草地面积应为2.93亿公顷左右。在草原资源分布上,我国草地分布十分广泛,跨越23个纬度带,包括热带、亚热带、温带、高原寒带等自然地带,具有不同的气候、地形地貌、土壤和动植物种群条件。

而应用于草原资源调查的类型划分,主要是以草地植被特征和生境因素(气候、地形、土壤等)相结合的划分标准为基础,几经修改和补充,最终确定为《中国草地类型的划分标准和中国草地类型分类系统》(1988),用于全国草地资源调查内业中,这一分类体系沿用至今。该分类体系分为类、组、型等3级单位。根据这一标准,中国草地划分为18类,包括:温性草甸草地类、温性草地类、温性荒漠草地类、高寒草甸草地类、高寒草地类、高寒荒漠草地类、温性草地化荒漠类、温性荒漠类、高寒荒漠类、暖性草丛、暖性灌草丛、热性草丛类、热性灌草丛类、干热稀树灌草丛类、低山草甸、沼泽类、山地草甸类、高寒草甸类。同时,在“类”之下,还划分了第2级分类单位“组”和第3级分类单位“型”。其中,“组”是草地经营的基本单位;“型”是草地分类的最小单位。

中国草原资源调查的进展与成效

我国至今主要开展了三次全国性的草原调查:

第一次调查是20世纪80年代由原农业部组织的“第一次全国草场资源调查”。该调查以草场开发利用为主要目的,同时探求草场形成和发展与周围环境等诸因素的生态关系,并在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分别设立了南方草场资源调查科技办公室和北方草场资源调查办公室,对全国草地资源调查进行技术指导和协调。该次调查属于详查性质,其中,北方按《重点牧区草地资源调查大纲和技术规程》、南方和华北农区按《中国南方草场资源调查方法导论及技术规程》,采用常规调查和遥感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以县(旗)为单位开展调查,调查覆盖全国2000多个县、95%以上的国土面积,最终分别完成《1∶100万中国草地资源图集》《中国草地资源》《中国草地资源数据》《1∶400万中国草地资源图》等中国第一批较完整的草地资源成果。本次调查了解并掌握了草场自然属性与经济属性,促进了草场生态系统、草场分类、草场资源系统分区等基础理论的发展。同时,通过草场资源调查新技术的应用,推动了我国草场资源调查理论和制图技术的发展,奠定了我国草原资源调查的数据基础、技术基础和人才队伍基础。

第二次草原调查开展于2017年—2018年,在原农业部畜牧业司的组织下,全国各省实施了“草地资源清查”。清查采用了两个新的技术标准:一是《草地分类》(NY/T 2997-2016),在原有18类草地分类标准的基础上,通过整理、整合提出了新的9个分类标准,(包括:温性草原类、高寒草原类、温性荒漠类、高寒荒漠类、暖性灌草丛类、热性灌草丛类、低地草甸类、山地草甸类、高寒草甸类)。二是提出了《草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这次草地资源清查以新的草地分类标准为依据,结合遥感与地面植被调查,对植被调查沿用了20世纪80年代草地资源调查的“四度一量”的指标内容,并同步结合开展草地资源等级、草地退化、沙化、石漠化程度等草地现状调查。2017年开始,全国各省区开始以这两个标准为指导,编制了各省区第二次草地资源调查的相关技术方法手册,并开展草地资源调查。但由于本次调查无专项经费,且受部门调整等影响,未完成全国调查数据的汇总。

第三次调查开始于2019年,自然资源部组织实施了草原资源专项调查。主要针对综合植被盖度这一指标,在已有草原植被盖度调查方法的基础上,在收集草原资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成果的基础上,完善了草原植被盖度调查的技术流程,形成了针对全国草原资源综合植被盖度调查的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截至2019年底,绝大多数省区都按时完成外业调查流程,数据质量可靠性较好。

中国草原资源调查的问题与挑战

草地类型过多,可操作性不强。我国自然条件和人为社会因素复杂多样,草地分布地域广阔,形成了复杂繁多的草地类型。按照《中国草地类型的划分标准和中国草地类型分类系统》,我国草地划分为18个草地类、144个草地组和824个草地型,但数目众多的草地类型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基层技术人员难以掌握草地类型的划分依据,调查难度较大。

草地调查技术方法较落后。当前采用的草地调查技术、方法主要依据上世纪80年代的标准和技术方案,近年来形成和颁布的标准或方法没有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应用范围较小,亟须将国内外资源调查中的新技术和新方法进行整合和凝练,提出新时代我国草原资源调查的技术方法。 

草地调查人员较少且技能素质整体偏低。我国草地主要分布在干旱半干旱和高寒高海拔地区,气候条件恶劣,资源调查难度较高。北方大多数地区资源调查仅能在七八月开展,时间紧、任务重,且基层从业人员数量较少,职业技能和技术素质也整体偏低,难以适应信息化和现代化的调查监测需要。

相关建议

尽快完善现有草原资源分类标准与调查方案。应加快建立适宜于自然资源管理的草原分类标准,草原资源调查指标内容应注重与自然资源管理的衔接性和一致性,并逐步推出具有前瞻性的资源管理指标,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补偿等提供数据基础。草原资源调查内容应包括草地生产力、生物多样性、水资源条件、气候和社会经济等因素在内的多项内容,准确摸清草地资源的数量、空间分布、类型、生态质量、利用现状,掌握草地保护修复和退化情况,实现对全国草原资源调查数据和相关牧业信息的整合。同时,应根据不同调查区域,划分不同精度的调查要求,结合草原大数据管理平台,及时掌握草原资源数量与质量状况。

建立草原资源野外调查监测站点。按照草原资源类型和分区,整合、建立一批野外长期监测定位台站,承担长期监测和资源调查的任务。可以国家或省级科研单位、推广单位为依托,组建一支长期从事野外定点监测的专业队伍;以草原植被、土壤、水文特征与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为核心内容,加强野外远程智能化监测设备与监测系统建设,完善草原资源野外定点监测站点的保护与应用。

保证不同行业之间调查标准的一致性。为保障草原资源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有必要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技术标准制定的框架下,由相关各部门及相关专业统一指标、统一规范、统一样地,构建自然资源的“一张图”,并依据草原资源与行业特点同步开展专项调查。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土地”,https://mp.weixin.qq.com/s/qPnndI8h0NCn81S0ekuhVQ 发表时间: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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