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昆明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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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产品”是指人类为自然生态系统服务所生产的产品,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干净的土壤、茂密的森林、宜人的气候等,即我们所拥有的“绿水青山”。生态价值即生态系统的总体性价值,是包括经济价值与环境价值的有机整体。具体而言,既包括良好的生态产品的价值,如空气、水土资源的清洁度所体现的生态价值,也包括矿产资源所承载的生态价值,生态系统完整性所蕴含的生态价值,还包括人类通过减少污染、修复生态等行为而获得的价值。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已成为我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手段,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应有之义,也是新时代必须实现的重大改革成果。为加快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建设,稳步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市政府研究室对昆明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行了研究,提出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一、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制度

一是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调查监测机制的主要工作是摸清家底、明确权属和数据共享,是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最为基础的工作。利用网格化监测手段,对森林、矿产、水、湿地、草原等生态产品开展基础信息调查,摸清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形成生态产品目录清单。通过统一分类标准、技术要求、技术手段,厘清自然资源权属关系。丰富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类型,创新“绿水青山”的产权确定模式,并依照产权保护的法律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合理界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加快消除影响各部门数据互联互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自然资源规划、林草、农业农村、水务、生态环境等资源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各类生态产品信息云平台的统筹规划、统筹建设和统筹应用,释放数据红利,建立开放共享的生态产品信息云平台。

二是建立生态资产价值核算评估应用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应以生态产品的交换价值评估为基础。基于生态资源基础数据,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等,在系统总结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建立科学、统一的规范标准,科学核算、评估各类生态产品价值及潜在价值量。选取1-2个乡镇(街道)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试点,完善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探索组建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机构。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充分运用到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地见效。

三是加强绿色信用制度和绿色产业、产品体系建设。推进绿色产品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企业和自然人的生态信用档案、正负面清单和信用评价机制。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以及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将破坏生态环境、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等行为纳入失信范围,对严重失信者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逐步建立绿色产业认定机制,加大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的金融、税收等方面政策及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不断壮大绿色产业。加快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行政审批、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挂钩的联动奖惩机制。

二、培育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

一是培育生态产品市场主体。建立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行生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生态产品市场,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生态产品市场。推动国有资本加大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培育综合性生态环境服务企业,提供第三方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服务。加大对生态友好型企业生态产品交易意识的引导与培训,促进其成长为生态市场主体。积极培育生态产业化经营主体,促进生态产业与现代农林产业之间的经营主体融合,培育“生态+”的新型业态,在延伸农林产业价值链,提高农林产品附加值基础上,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股份制农林场、合作组织、工商企业等新型生态产业化经营主体,把小农户吸引到现代经济体系发展中来。

二是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加快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继续推行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调动各方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培育一批从事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的专业化企业和机构。设立政府主导,水电生产、生物医药(不含化学合成工艺)等生态产品利用型企业参与的生态保护基金。探索建设生态产品交易平台,通过用能权交易机制鼓励清洁能源消费,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开展清洁能源抵扣能耗消费总量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权益的初始配额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挂钩机制。

三是完善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绿色金融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昆明市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项目。推动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与昆明市合作设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的支持。探索建立财政贴息、助保金等生态信贷扶持机制。建立政府节能环保信息对金融机构的共享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加强环境风险识别、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和数据库。探索农产品收益保险和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为加强环境风险监管提供支持。完善对节能低碳、生态环保项目的各类担保机制,加大风险补偿力度。积极培育优质企业,支持提供生态产品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工具。

三、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一是创新发展生态农业。利用良好的空气、水、气候等生态资源,发展林下经济、生态养殖、中药产业等,形成生态资源实现生态价值的转化路径,要做到取舍有度,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防止破坏自然环境、耗损生态资产的现象发生。实施最严格的农药化肥管控制度,高质量建设昆明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和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生态产品研发平台和核心产品库。加快山区珍稀濒危植物类、药用植物类、生态修复植物类等种质资源库建设。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实施最严格的生态工业准入制度,大力支持国内外大型生态高科技公司落户昆明,加快发展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数字经济、节能环保、精密制造等产业。实施循环低碳试点工程。全面推进昆明世界一流国际医疗健康城建设,加快推动以鹏瑞利国际健康商旅城为重点的现代医学康疗项目,支持晋宁创建中国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加大细胞治疗和再生医学的“产学研”落地。可直接利用森林、竹林等现有的自然资源,生产竹木材、油料等产品,发展相关加工产业,形成最直接的转化路径。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打造绿色产品品牌增值体系。引导中药材种植、加工、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等集约高效利用。

三是培育生态旅游康养产业。依托昆明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根据其资源禀赋,因地因时制宜,实现差异发展,形成生态资源间接实现生态价值的转化路径。加快推动石林景区、世博园、云南民族村、西山景区、九乡景区等传统景区旅游革命,提升打造大观楼、讲武堂、翠湖景区,植入文化元素和演艺项目,提升游客体验度,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4A级以上景区全部提升改造。推动凤龙湾国际旅游度假区、转龙旅游小镇等大型休闲度假项目建设。依托中国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建设,重点推动以安宁梦云南国际康养度假区、华熙美丽健康小镇为核心的温泉康疗项目。突出高原特色,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化体育训练和比赛基地。继续高水平办好上合昆明马拉松赛等国际品牌体育赛事,策划包装滇池国际帆船赛等一批新赛事,建设一批户外运动公园,开发攀岩、翼装飞行、高空蹦极等户外运动新产品,建设环滇池城市健身绿道、自行车道、徒步道、漂流河道等漫游体系,打响昆明“十峰”品牌,提升西山、长虫山、梁王山等户外运动基地品质,打造国际健身康养胜地。

四是实施古村复兴示范工程。系统复活古村风貌,积极发展休闲农庄、乡间客栈、文化驿站等乡村旅游新业态,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古村复兴示范村落。统筹使用各专项资金用于古村保护利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古村复兴与闲置农房激活、大搬快聚联动机制,探索村集体资产参与利润分配比例下限等分配机制。

五是实施“花园云”大数据工程。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融合山水林田湖草及大气、土壤、危险废物等各类生态环境数据,建立覆盖市县乡及涉污企业、饮用水水源、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各类生态环境监管业务,集生态环境展示、生态状况预警、生态应急处置、生态标准认证、生态数据应用、生态信用建设于一体的大数据平台。

四、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体系

一是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差别化政策。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建立健全差别化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土地、资源、环保等政策,实行分类考核的绩效评价办法。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基础上,加快编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制定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强化生态环境监管,确保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谋划发展。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根据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领域和不同类型地区特点,以生态产品产出能力为基础,完善测算方法,分别制定补偿标准。划定并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健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湿地公园等各类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制定生态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在昆明市以及长江流域上下游之间率先探索政府采购生态产品试点,探索建立根据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确定财政转移支付额度、横向生态补偿额度的体制机制。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级、县(区)级财政要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昆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政策倾斜。建立试点建设重大项目库,支持落地一批战略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设立昆明市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专项资金,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对昆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并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和乡村振兴基金时予以倾斜。建立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生态环保市场。

三是强化人才科技支撑。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前沿生态技术研究等方向,加大培养和引进力度,促进人才流动,保障人才储备,奖励重大贡献人员。加大对生态资源确权登记、资产核算、资产管理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加强生态资源统计、核算、审计、产权管理等相关领域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扩大专业人才规模。支持昆明市建立“两山”创新型复合人才培养基地。

四是探索建立产品保值增值导向机制。完善生态文明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情况作为生态补偿、投资安排、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依据。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和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的宣传力度。构建生态文化传播平台,培育普及生态文化,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倡导循环低碳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政府积极引导、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试点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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